【7 月 24 日,长沙市长租房政策在完成阶段性任务后明确退出机制!】7 月 16 日,长沙市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文件,自通知之日起,不再新增盘活存量房供作租赁住房业务。原已办理相关业务并签订协议的,一是按协议内容履行,二是存在四种情形之一,房屋业主可申请退出,包括存量房作为租赁住房运营满 3 年、未获购房指标或贷款优惠、需上市交易并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是业主唯一自住房屋。此文件已获长沙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证实属实。
刘畅 07-24 20:03
刘畅 07-24 19:51
董萍萍 07-24 11:27
董萍萍 07-23 10:36
郭健东 07-20 15:12
刘畅 07-18 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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