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26 日,长春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阶段性提高主城区及开发区单笔贷款最高限额。
【7 月 26 日,吉林省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相关通知!】通知对长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进行调整,结合“本地房、全国贷”贷款认定方式和现行政策,调整“首套房”贷款政策认定执行标准。降低“二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优化贷款次数计算方式,针对特定毕业生职工群体制定贷款优惠政策。同时,阶段性提高长春市主城区及开发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单笔贷款最高限额,本通知公布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购房所在地在此区域,有共同借款人的单笔贷款最高额度由 90 万元提至 100 万元,无共同借款人的单笔贷款最高额度由 60 万元提至 8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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