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26 日,兰州公积金中心调整贷款政策,首套、二套房首付比例统一为 20%,家庭月供支出与收入比上限调至 60%。
【7 月 26 日,兰州公积金中心调整贷款政策!】缴存职工购买首套房或二套房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由首套房 20%、二套房 30%统一调整为 20%。职工家庭月供支出与收入比上限由当前的 50%调整为 60%,实际贷款额度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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