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南昌市出台房地产“以旧换新”通知】
江西省南昌市近日印发通知,明确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合同备案时间于本通知施行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且在新房备案时间的前后 12 个月内完成旧房出售的居民,在新房完成不动产登记后,由受益财政按购房合同金额的 2%给予补贴。
通知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参加“以旧换新”活动,提供专用房源和具体价格优惠。还鼓励经纪机构优先推荐相关房源,并对买卖双方收取的佣金给予一定优惠。
对企业参与收购二手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可享受国家、省、市保障性租赁相关资金补助和税费减免政策。
王丹 07-31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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