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2 日,重大消息!】
烟台华东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在参加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所需道路施工材料采购项目中,与山东广发建材制品有限公司、烟台宏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上传文件 IP 相同,被认定为相互串通投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烟台市福山区财政局决定对其处罚,罚款 4371.8 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日期为 2024 年 4 月 10 日。
董萍萍 08-01 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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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治强 07-22 04:36
贺翀 07-21 09:33
董萍萍 07-13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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