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向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郭子斌发出监管函

2024-08-02 17:50:43 和讯 

快讯摘要

深交所向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郭子斌发出监管函 每经AI快讯,2024年8月2日,深交所向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郭子斌发出监管函:2023年12月19日,长春市中级...

快讯正文

深交所向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郭子斌发出监管函 每经AI快讯,2024年8月2日,深交所向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郭子斌发出监管函:2023年12月19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原控股股东北京万方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所持9086万股万方发展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9.18%)变卖后所得价款,用于偿还万方源相关债务本金7.35亿元、利息以及违约金。2024年1月23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相关《民事判决书》。万方源在收到《民事判决书》后,未及时通知万方发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4年3月5日才书面告知万方发展相关事实。万方发展在知悉相关事项后,于2024年3月12日在《关于公司大股东质押违约处置的提示性公告》中对外披露相关判决情况。万方源持有万方发展股份占总股本的29.18%,其中26%的股份已于2021年8月委托给万方发展目前控股股东白山市惠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行使,若相关判决履行完毕,可能导致万方发展控股股东发生变更。你作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2条第一款、第4.4.2条第一项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1.2条、第3.3.32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万方发展相关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本所希望你认真吸取教训,并提醒你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每经头条(nbdtoutiao)—— (记者蔡鼎)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使用前请核实。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每日经济新闻

(责任编辑:董萍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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