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2 日,光韵达(300227)公告公司及董事长兼总经理侯若洪、财务负责人王军收到深圳证监局警示函。】
警示函指出,在 2023 年度业绩快报编制中,光韵达未充分评估新业务领域新客户回款能力,相关收入确认不审慎。
未准确计算应收账款账龄,未充分考虑客户违约情况,应收账款坏账计提不充分。
子公司业绩明显下滑时,未及时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导致公司 2023 年度业绩快报披露的财务数据不准确。
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侯若洪、王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贺翀 08-02 15:14
周文凯 08-02 11:56
刘静 08-02 11:45
贺翀 08-02 11:45
刘畅 08-01 21:39
董萍萍 08-01 16:09
周文凯 08-01 10:25
刘静 07-31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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