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通知,健全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
8月2日,金融监管总局向行业下发《关于健全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的通知》。通知要求,建立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具体操作中,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将参考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年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0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等长期利率,确定预定利率基准值,并报金融监管总局。一旦达到触发条件,各保险公司可依据市场化原则,及时调整产品定价。
周文凯 08-02 18:15
王治强 08-02 18:10
贺翀 08-02 15:27
刘静 08-02 15:27
王治强 08-02 09:50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