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头股份存在多项信披违规 26岁董事长吴家辉收警示函

2024-08-05 15:18:01 中国网财经 
新闻摘要
中国网财经8月5日讯8月5日,狮头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山西证监局出具的四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经山西证监局查明,狮头股份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包括年报中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以及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占用。受上述事项影响,公司有关年报中相关财务数据信息披露不准确

中国网财经8月5日讯 8月5日,狮头股份(600539.SH)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山西证监局出具的四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经山西证监局查明,狮头股份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包括年报中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以及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占用。

2024年6月8日,狮头股份发布公告对2018年至2023年年报的财务报告数据进行差错更正。受上述事项影响,公司有关年报中相关财务数据信息披露不准确。此外,狮头股份在2023年半年报中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方贺兵发生的资金占用事项;公司在2022年至今的定期报告中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西丽实业重庆有限公司发生的资金占用事项。

山西证监局认为,狮头股份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并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此外,公司时任董事长赵冬梅对2019年至2021年违规事实负有主要责任,时任财务负责人周驰浩对2020年、2021年违规事实负有主要责任,山西证监局决定对二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针对狮头股份上述两起未按规定披露的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山西证监局表示:“吴家辉作为公司董事长并在2024年6月14日前代行董秘职责,徐志华作为公司时任总裁,方贺兵作为公司副总裁及有关事项当事人,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规定,我局决定对上述三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值得关注的是,狮头股份曾因董事长、实控人较为年轻备受市场关注。

公开信息显示,狮头股份实控人为吴家辉、吴靓怡,二人为兄妹关系。其中,吴家辉生于1998年,现任狮头股份董事长;吴靓怡生于2000年,现任公司董事。

今年7月10日,狮头股份发布半年度业绩预告显示,公司上半年预计归母净利润亏损550万元至615万元,预计扣非后净利润亏损730万元至795万元。

对于业绩预亏,狮头股份表示:“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一定幅度的增长,电商业务板块方面,受行业竞争加剧、消费者的消费需求出现新形势及新挑战等因素的影响,公司提高促销力度,搭建自有品牌提升运营能力,导致运营费用和管理费用投入增加;净水龙头及配件制造板块方面,由于市场需求变化,导致毛利空间被压缩。”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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