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指标纳入国家规划,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8 月2 日,国务院发布《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提出“将碳排放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效衔接,构建系统完备的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的总体目标。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为系统工程和长期任务,对此,《方案》分3 个阶段作出工作部署:
第一阶段(当前至2025 年):着力完善地方、行业、企业、产品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提升“双碳”计量、统计和监测能力。第二阶段(“十五五”):实施碳排放双控制度,以强度控制为主、总量控制为辅。第三阶段(碳达峰后):转向总量控制为主、强度控制为辅。强化对各地区行业、企业的碳排放管控要求,推动碳排放总量稳中有降。
考核指标趋于多元,加码重点排放行业碳核算。《方案》提出以下重点任务:1)完善规划制度。“十五五”开展碳排放总量核算工作,不再将能耗强度作为约束性指标。2)建立地方碳排放目标评价考核制度。双碳综合评价考核制度指标体系纳入能源结构、能耗强度、资源利用效率、生态系统碳汇、重点领域绿色转型等指标;2025 年底前,各地区开展碳排放预算试编制工作。3)探索重点行业领域碳排放预警管控机制。以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行业为重点划定碳排放核算范围,常态化开展形势分析监测和预警。4)完善企业节能降碳管理制度。修订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规则标准;发挥全国碳市场、绿证交易等市场机制调控作用。5)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碳排放评价。将碳排放评价纳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定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6)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制定发布产品碳足迹量化要求通则等国家标准,聚焦电力、燃油、钢铁、电解铝、水泥、化肥、氢、石灰、化工品、动力电池、光伏、新能源汽车、电子电器等重点产品,加强碳足迹背景数据库建设,建立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
可再生能源需求核心受益,碳核算基础能力亟须构建。“能耗双控”指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控制,“碳排放双控”指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和强度控制,两者主要区别在于核算时电力转换系数取值不同。目前部分地区“能耗双控”未能考虑存量可再生能源贡献,而碳排放考核体系中可再生能源不直接产生碳排放,有望打破“能耗双控”对可再生能源发展和能源化工产业的约束。我们认为该政策转向1)有利于提振可再生能源电力需求,提升新能源开发利用水平和终端电气化水平。2)“碳排放双控”要求我国尽快达到对温室气体排放可测量、可报告、可检验的“三可原则(MRV)”,因此,完整、准确碳核算是实施该制度的基础,全国碳核算空间广阔。3)“碳排放双控”新机制下,钢铁、水泥等高碳排行业碳减诉求将日趋强烈,有望推动节能技改技术进步,加速行业需求释放。
投资建议:《方案》有望增加可再生能源消费及碳核算需求,建议关注1)风、光、水、核电力运营商三峡能源、龙源电力、中国核电、长江电力等。
2)具备碳检测与碳资产管理能力的检测龙头华测检测、国检集团。3)节能减碳行业龙头中钢国际、中材国际、中国化学。
风险提示:“碳排放双控”、碳核算政策执行、扶持力度不及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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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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