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12 日,成都优化住房政策,涉及房源库、购房认定、贷款首付与利率等方面。
【8 月 12 日,成都发布住房政策优化调整通知】为满足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取得购房资格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库的住房,未出租或租赁合同已终止的,可自愿申请提前退出房源库,并解除上市限制。在本市新购买住房,只核查购房人在拟购住房所在区县范围内住房情况,无住房的认定为首套房。在该范围内有住房且正在挂牌出售的,住房套数相应核减,支持商业银行按认定套数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在成都市拥有 2 套及以上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支持金融机构自行确定首付款比例和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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