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15 日,合盛硅业原总经理方红承一审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 4 年半,其弟同罪被判 4 年 2 个月,家属将上诉。
【合盛硅业(603260)原总经理方红承案一审宣判】8 月 15 日讯,合盛硅业原总经理方红承涉嫌职务侵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在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法院一审判决认定,方红承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 4 年零 6 个月。公诉机关提起的方红承职务侵占罪名,法院认定不成立。方红承之弟方红兴同样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 4 年零 2 个月。方红承家属表示会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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