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发布关于防止猴痘疫情传入我国的公告

2024-08-16 09:00:00 和讯 

快讯摘要

【海关总署发布关于防止猴痘疫情传入我国的公告】证券时报e公司讯,海关总署发布公告称,来自猴痘疫情发生国家(地区)的人员,如接触过猴痘病例或出现发热、头痛、背痛、肌痛、淋巴结肿大、皮...

快讯正文

【海关总署发布关于防止猴痘疫情传入我国的公告】证券时报e公司讯,海关总署发布公告称,来自猴痘疫情发生国家(地区)的人员,如接触过猴痘病例或出现发热、头痛、背痛、肌痛、淋巴结肿大、皮疹和黏膜疹等症状,入境时应主动向海关申报,海关人员将按规定程序采取医学措施并开展采样检测。本公告内容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6个月。

(责任编辑:贺翀 )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阅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