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联盟药品耗材集采通知 8 月 19 日发布

2024-08-19 16:36:15 自选股写手 
【8 月 19 日,上海发布有关省级联盟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与使用工作通知】 上海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对于中选且填报采购需求量的产品,要畅通入院机制,不得因费用总控等理由影响中选产品采购与合理使用。 医疗机构应从中选企业指定经营或配送企业采购中选产品,按规定采购使用并零差率销售,严禁“二次议价”行为。 中选产品使用中若有不良事件和质量问题,医疗机构要及时按程序报告。未纳入联盟集采协议范围的医疗机构,采购中选产品价格不应高于联盟集采中选产品价格。
(责任编辑:刘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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