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23 日,常州市印发通知加强市属事业单位债务管理,明确债务性质及管理原则。
【常州市印发通知加强市属事业单位债务管理】8 月 23 日电,常州市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印发相关通知。通知指出,事业单位举借的债务依法不属于政府债务,且将事业单位债务举借、管理、使用、偿还等全过程纳入管理范围,遵循“合法合规举借、安全高效使用、按时足额偿还”原则,从严从紧规范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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