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告,小额贷款公司需在一年内达标新规,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生产经营贷款上限调整至一千万元,过渡期最长两年,延期需总局批准。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新规,要求小额贷款公司在过渡期内达标】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发布公告,就《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公告明确指出,小额贷款公司需在省级地方金融管理机构设定的过渡期内,逐步满足本办法的各项规定。 根据公告内容,这一过渡期最长不超过一年。对于网络小额贷款公司,其单户生产经营贷款上限为一千万元的过渡期则不超过两年。若确有需要延长过渡期,必须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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