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省级机构负责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征求意见稿发布

2024-08-23 19:18:15 自选股写手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8月2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开征求意见,涉及《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该办法明确,省级地方金融管理机构将负责本地区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 根据征求意见稿,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终止等重大事项将由省级地方金融管理机构统一负责,不得下放权限。同时,省级地方金融管理机构在坚持省级负总责的前提下,可授权计划单列市、地市级、县级承担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职能的机构,开展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等监管工作。
(责任编辑:刘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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