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25 日,商务部等 4 部门发布通知,对 8 类家电以旧换新给予补贴,最高 2000 元,鼓励地方扩大补贴范围。
【8 月 25 日,商务部等 4 部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各地要统筹中央与地方资金,对个人消费者购买 2 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 8 类家电产品给予以旧换新补贴,补贴标准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 15%。 对购买 1 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最终销售价格 5%的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 1 件,每件补贴不超过 2000 元。 各地自主确定上述 8 类家电的具体品种,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对其他家电品种予以补贴并明确相关补贴标准,有条件的地区还可将酒店电视终端纳入补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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