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等四部门 8 月 25 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各地要统筹中央与地方资金,对个人消费者购买 2 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 8 类家电产品给予以旧换新补贴,标准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 15%。购买 1 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的产品,额外再给予最终销售价格 5%的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 1 件,每件补贴不超 2000 元。鼓励地方采用不同方式,让优惠直达消费者,提升其享受补贴体验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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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畅 08-25 17:51
刘畅 08-25 17:33
刘畅 08-16 17:51
郭健东 08-14 17:27
刘静 08-03 15:03
王丹 07-29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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