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新建商品房:“购房即交房、交证” 8 月新规

2024-08-31 09:33:15 自选股写手 

快讯摘要

8 月 31 日,广州发文推行新建商品房“购房即交房、交证”,明确相关办理条件及时间。

快讯正文

【广州市多部门联合发文推行新建商品房“购房即交房、交证”工作】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广州市税务局近日联合发文。指出在广州市范围内新建商品房,购房人交齐房款,满足交房与过户条件,可一并办理交房和不动产登记手续,实现“购房即交房、交证”。 对于已办理首次登记的新建商品房,自 2024 年 8 月 26 日起,买卖双方购房网签后可在线申办增量房转移登记,缴纳相关税费、登记费,经资料核验通过直接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针对未办理首次登记的新建商品房,在 2024 年 10 月底推进完成竣工验收、满足交房条件但未办理首次登记的房屋,买卖双方购房网签时可同步在线申办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无需缴纳相关税费、登记费,经资料核验通过直接核发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

(责任编辑:董萍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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