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科装备8月30日晚间公告,公司实控人之一、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黄明玖的家属8月29日收到铜陵市铜官区监察委员会签发的《留置通知书》和《立案通知书》,黄明玖被实施留置并立案调查。
有业内人士表示,董事长被查可能导致公司决策层出现空缺,进而影响决策效率和日常运营,还可能引发市场对公司治理结构和经营状况的担忧,导致投资者信心下降,进而影响公司股价。据统计,从年内董事长被留置事项来看,在公告披露次日股价均有大幅异动,如威士顿公告次日“20cm”跌停,徕木股份(603633)、大胜达(603687)第二天也均以10%的幅度跌停收盘。
耐科装备董事长被留置
耐科装备8月30日晚间公告,公司实控人之一、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黄明玖的家属8月29日收到铜陵市铜官区监察委员会签发的《留置通知书》和《立案通知书》,黄明玖被实施留置并立案调查。
耐科装备表示,截至目前,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董事会运作正常,生产经营管理情况正常,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据年报披露,黄明玖196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所学专业为工模具设计与制造,后取得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历,工程师,全面负责公司研发工作,其中作为主要发明人申请并取得了多项专利。
黄明玖为安徽省优秀青年企业家,曾任中国模具工业协会理事、安徽省模具工业协会会长(理事长)、中国金属结构协会塑料门窗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半导体协会封 装分会副理事长。曾参与编制高等学校教材《模具设计与制造》(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1995),负责“压铸模与集成电路塑封模设计”章节的编写。
当前,黄明玖任耐科装备公司董事长、耐思科技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松宝智能董事、耀峰雷达董事、雷堃达电子董事等职,2023年从公司领取报酬为80.48万元。截至二季度末,黄明玖持有389.7万股公司股份,公司股权相对分散,目前无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黄明玖、郑天勤、吴成胜、徐劲风、 胡火根五人组成的一致行动人,合计直接持有公司 29.05%的股份。
记者发现,8月23日举行的半年报业绩说明会上,黄明玖还表示:“从目前市场情况看,订单充足,未发生重大变更情况。公司将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生产管理,做好产品交付,努力实现年初定下的目标。”
次日股价多数重挫
资料显示,耐科装备成立于2005年10月,主要从事应用于塑料挤出成型及半导体封装领域的智能制造装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塑料挤出成型模具、挤出成型装置及下游设备、半导体封装设备及模具。
股价方面,耐科装备2022年上市首日创下历史高位的53.59元/股后随即走低,截至2024年8月30日收盘为25.96元,市值还剩21亿元,年内跌幅约为26%。
8月17日,耐科装备披露2024年半年报: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08亿元,同比增长20.43%;归母净利润3311.61万元,同比增长43.79%。
所谓留置,根据《监察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涉及案情重大、复杂;可能逃跑、自杀;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也可以依照前述规定采取留置措施。
就在8月份,还有徕木股份、大胜达等董事长留置。据统计,年内已有超过30家A股公司披露了高管被留置公告。其中,阳普医疗(300030)董事长、总经理邓冠华两次被留置、立案调查;亚钾国际董事长郭柏春、总经理马英军双双被留置、立案调查。
有机构人士分析,董事长被查可能导致公司决策层出现空缺,进而影响决策效率和日常运营,某些公司需要由其他高管代为履行职责。同时,还可能引发市场对公司治理结构和经营状况的担忧,导致投资者信心下降,进而影响公司股价。
从年内董事长被留置事项来看,在公告披露次日股价均有大幅异动,如威士顿公告次日“20cm”跌停,徕木股份、大胜达第二天均以10%的幅度跌停收盘。
新“国九条”执行步入深水区
数月以来,多名触及红线的上市公司高管被查,而这也是新“国九条”执行步入深水区的表现。
新“国九条”明确加强交易监管,完善对异常交易、操纵市场的监管标准。出台程序化交易监管规定,加强对高频量化交易监管。制定私募证券基金运作规则。强化底线思维,完善极端情形的应对措施。严肃查处操纵市场恶意做空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震慑警示。
“该条内容特别提出要强化底线思维,完善极端情形的应对措施,这是遏制资本市场非常态因素干预和影响股市走向的明确信号。通过严肃查处操纵市场恶意做空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震慑警示,推进资本市场积极稳健发展、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中国商业经济学会副会长宋向清表示。
在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副院长田轩看来,当前大量上市公司或实控人被立案调查或留置,是我国资本市场严监管的集中反映。新“国九条”下,不仅要求对拟上市企业加强审核,更要求对已上市企业进行严格持续监管,尤其是要加强信息披露要求,加大监管处罚力度。在此背景下,审计机构应加强对上市公司经营情况、内控情况等调查。更多上市公司及高管因信息披露违规、财务造假、股东资金占用等问题被出具非标意见、受到监管问询,甚至被立案调查,与当前上市公司严监管,尤其是紧盯与严惩上市公司“首恶”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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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萍萍 08-31 08:12
郭健东 08-29 15:49
郭健东 08-15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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