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多部门联合发文推行新建商品房“购房即交房、交证”工作】 8 月 31 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广州市税务局联合发文。 通知指出,广州市范围内新建商品房,购房人交齐房款,满足交房与过户条件,可一并办理交房和不动产登记手续。 已办理首次登记的新建商品房,自 2024 年 8 月 26 日起,买卖双方购房网签后可在线申办增量房转移登记,缴纳相关税费、登记费,资料核验通过直接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未办理首次登记的新建商品房,2024 年 10 月底推进对于完成竣工验收、满足交房条件但未办理首次登记的房屋,买卖双方购房网签时可同步在线申办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无需缴纳相关税费、登记费,核验通过直接核发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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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萍萍 08-31 10:21
董萍萍 08-31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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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萍萍 08-31 09:34
董萍萍 08-31 07:12
郭健东 08-23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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