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4 日,财政部等就企业和事业单位改制印花税政策答问,扩大范围、统一对象、细化情形以加大支持。
【9 月 4 日,财政部税政司、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有关负责人就企业改制重组及事业单位改制印花税政策有关问题答问】一是税收政策适用范围扩大,从支持企业改制拓展至企业改制、重组、破产清算以及事业单位改制,与其他税收形成合力,加大对改制重组的政策支持。二是统一税收政策适用对象,凡符合条件的企业改制重组及事业单位改制,均可按规定享受印花税支持政策,体现公平统一,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同时取消不必要限制条件,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三是细化税收政策适用情形,区分企业改制,企业合并、分立、其他资产或股权出资和划转、债务重组,事业单位改制等具体情形,明确营业账簿、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等印花税税目政策和适用条件,提高税收政策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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