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发布通知:拟在医疗领域开展扩大开放试点工作】
其中提到,拟允许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苏州、福州、广州、深圳和海南全岛设立外商独资医院。设立外商独资医院的具体条件、要求和程序等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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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萍萍 09-08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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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萍萍 09-08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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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静 09-05 15:18
郭健东 09-04 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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