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拟在9个地区设立外商独资医院,不含并购公立医院

2024-09-08 11:42:15 自选股写手 

【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联合发布通知,将在医疗领域扩大开放试点】 通知明确,北京、天津、上海、南京、苏州、福州、广州、深圳和海南全岛将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医院,但中医类和并购公立医院除外。 设立外商独资医院的详细条件、要求和程序将另行通知。试点地区相关部门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主动对接有意愿的外商投资企业,并加强服务。 同时,各部门将加强会商,依法对试点企业实施监督管理,确保试点工作有效推进,防范潜在风险。

(责任编辑:董萍萍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邮箱:news_center@staff.hexun.com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有问必答- 持牌正规投资顾问为您答疑解惑

    热门阅读

      和讯特稿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