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9 日,上海市发展改革委等多部门发布通知】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对于符合相关要求的个人用户,存在特定情形可申领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额度。具体为:名下同时拥有使用本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注册登记机动车和使用本市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额度注册登记的新能源小客车的个人用户,转让或者报废名下新能源小客车,并通过以旧换新方式购买纯电动汽车新车;名下拥有两辆及以上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新能源小客车的个人用户,转让或者报废名下新能源小客车,且通过以旧换新方式购买纯电动汽车新车。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邮箱:news_center@staff.hexun.com
张晓波 09-09 14:06
董萍萍 09-09 14:21
王丹 09-05 19:00
董萍萍 09-05 10:36
董萍萍 09-03 14:12
董萍萍 09-03 13:51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