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数据顶层设计文件发布,提出到2025 年初步建立制度规则
10 月9 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主要目标是:到2025 年,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制度规则初步建立,资源供给规模和质量明显提升,数据产品和服务不断丰富,重点行业、地区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取得明显成效,培育一批数据要素型企业,公共数据资源要素作用初步显现。到2030 年,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制度规则更加成熟,资源开发利用体系全面建成,数据流通使用合规高效,公共数据在赋能实体经济、扩大消费需求、拓展投资空间、提升治理能力中的要素作用充分发挥。
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数据要素价值释放的核心
公共数据资源供给分为政务数据共享、公共数据开放及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意见》提出要加强对授权运营工作的统筹管理,明确数据管理机构,探索将授权运营纳入“三重一大”决策范围,明确授权条件、运营模式、运营期限、退出机制和安全管理责任,结合实际采用整体授权、分领域授权、依场景授权等模式,授权符合条件的运营机构开展公共数据资源开发、产品经营和技术服务。价格层面,要发挥好价格政策的杠杆调节作用,加快建立符合公共数据要素特性的价格形成机制。
强化资金保障,引导社会资本有序参与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活动
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对数据基础设施、数据安全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各地区各部门可结合实际需要统筹安排数据产品和服务采购经费。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加大对数据要素型企业和数据基础设施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有序参与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活动。
投资建议:
公共数据运营环节:推荐深桑达A、山大地纬、久远银海、太极股份、拓尔思,受益标的包括国新健康、中科江南、易华录、思特奇、银之杰、广电运通、德生科技、新点软件、开普云等。
数据产品/服务提供环节:推荐航天宏图、普元信息、中科星图、上海钢联,受益标的包括合合信息、海天瑞声、卓创资讯、超图软件、三维天地、测绘股份等。
数据交易环节:推荐安恒信息,受益标的包括广电运通、浙数文化、人民网、新华网、每日互动等。
风险提示:基础制度不完善;政策落地进度低于预期;业绩不及预期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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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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