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告知被刑事处罚事项 四环生物实控人被江苏证监局责令改正

2024-10-23 17:39:39 每日经济新闻 
新闻摘要
10月23日盘后,四环生物披露,公司接到通知,江苏证监局于近日向公司实控人陆克平下发了《江苏证监局关于对陆克平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陆克平作为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实控人,因涉嫌内幕交易罪于2020年9月30日被采取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上述事项属于江苏阳光应当及时披露的重大事件

10月23日盘后,四环生物(SZ000518,股价2.33元,市值23.99亿元)披露,公司接到通知,江苏证监局于近日向公司实控人陆克平下发了《江苏证监局关于对陆克平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陆克平作为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阳光)实控人,因涉嫌内幕交易罪于2020年9月30日被采取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2023年10月9日,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相关案件出具《刑事判决书》。上述事项属于江苏阳光应当及时披露的重大事件。陆克平未及时向江苏阳光告知被采取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和被刑事处罚事项,导致江苏阳光未及时履行前述重大事件的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行为违反了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陆克平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四环生物表示,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宜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10月23日下午,《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拨打四环生物和江苏阳光年报披露的电话号码,但未能接通。

每日经济新闻

(责任编辑:刘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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