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4 日,上交所对 ST 锦港及有关责任人处分,因其贸易业务违规及年报虚假记载,多人被公开谴责及认定。
【11月4日,上交所下发对ST锦港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及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违规行为,为做大收入和利润、满足银行贷款需求,与大连和境贸易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开展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情况。根据有关规定,上交所作出纪律处分决定,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徐健,时任副董事长、总经理刘辉,时任董事鲍晨钦,时任财务总监李挺,时任副总经理宁鸿鹏,时任副总经理曹成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徐健、刘辉10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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