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煤电:实控人变更为郑州市国资委

2024-11-25 21:04:43 大河财立方
新闻摘要
11月25日,郑州煤电发布公告,郑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取得郑州煤炭工业有限责任公司66.55345%股权,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告显示,公司11月22日接到控股股东郑煤集团通知,省政府国资委与郑州市国资委签署了《郑州煤炭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省政府国资委将其持有郑煤集团66.55345%的股权无偿划转至郑州市国资委,同步将其持有郑煤集团5.4768%的股权划转至河南省财政厅,对应的股权和收益用于充实社保基金。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郑煤集团,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郑州市国资委

【大河财立方消息】11月25日,郑州煤电发布公告,郑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郑州市国资委)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取得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郑煤集团)66.55345%股权,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公告显示,公司11月22日接到控股股东郑煤集团通知,省政府国资委与郑州市国资委签署了《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省政府国资委将其持有郑煤集团66.55345%的股权无偿划转至郑州市国资委,同步将其持有郑煤集团5.4768%的股权划转至河南省财政厅,对应的股权和收益用于充实社保基金。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郑煤集团,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郑州市国资委。

本次变更前,郑州市国资委通过郑州热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热力)间接控制公司5.45%股权,郑煤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46.46%股权。

本次变更后,郑州市国资委通过郑煤集团间接控制公司46.46%股权、通过郑州热力间接控制公司5.45%股权,合计间接控制公司51.91%股权,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郑州煤电表示,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所致,不涉及控股股东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的稳定性,不会引起公司管理层变动,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责编:刘安琪 | 审核:李震 | 监审:万军伟

(责任编辑:郭健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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