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27 日东莞明确有房即可入户,包括条件及随迁人员,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认定。
【广东东莞市明确有房即可入户】11 月 27 日,广东东莞市公安局正式印发《东莞市公安局关于增加稳定居住就业入户事项的通知》。该《通知》表明,在东莞市拥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成年非莞户籍人员,若已在东莞市申报居住登记,其本人或配偶能够申请入户东莞市,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可随迁。倘若房屋产权人、购房人为未成年人,应由其父亲或母亲作为申请人,家属亦可随迁。此外,《通知》还指出,拥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指的是在东莞已办理住宅房屋不动产权登记,或者已购买东莞市新建商品住房且完成网签合同备案。同时,还提到了办理条件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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