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未按规定披露 仁智股份及实控人陈泽虹等被罚合计740万元

2024-12-04 13:28:01 中国网财经 
新闻摘要
中国网财经12月4日讯12月3日晚间,仁智股份公告称,因其与深圳市鸿博中益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润合新材料有限公司、深圳市壹品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大宗商品贸易业务构成关联交易,未按规定披露关联关系及交易情况,也未在2020年半年报、2020年年报、2021年半年报中披露。其及相关责任人被罚合计740万元。公告显示,2020年至2021年,仁智股份与鸿博中益、润合新材料、壹品新能源因大宗商品贸易业务发生资金往来

中国网财经12月4日讯 12月3日晚间,仁智股份(002629.SZ)公告称,因其与深圳市鸿博中益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润合新材料有限公司、深圳市壹品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大宗商品贸易业务构成关联交易,未按规定披露关联关系及交易情况,也未在2020年半年报、2020年年报、2021年半年报中披露。其及相关责任人被罚合计740万元。

公告显示,2020年至2021年,仁智股份与鸿博中益、润合新材料、壹品新能源因大宗商品贸易业务发生资金往来。其中2020年1-6月累计发生额2543.95万元,2020年累计发生额7061.03万元,2021年1-6月累计发生额5067.60万元。

据查询,仁智股份董事、实控人陈泽虹管控鸿博中益、润合新材料、壹品新能源三家公司与该业务相关的人员、资金。该三家公司属于陈泽虹能重大影响的法人。而上述大宗商品贸易业务属于关联交易。

在陈泽虹组织实施该关联交易时,时任董事长温志平、时任总裁陈曦未能充分关注上述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未能保证公司及时披露,违反《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是仁智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鉴于此,浙江证监局决定对仁智股份处以400万元罚款;对陈泽虹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温志平处以70万元罚款、对陈曦处以70万元罚款。

资料显示,仁智股份主营业务为油田环保治理、井下作业技术服务、石化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新材料的生产与销售、大宗贸易业务。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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