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监局对中信证券出具警示函】讯,深圳证监局发布关于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中信证券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经纪业务管理存在不足。如业...
【深圳证监局对中信证券出具警示函】讯,深圳证监局发布关于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中信证券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经纪业务管理存在不足。如业务制度未及时修订完善;客户开户信息采集登记不规范,部分客户回访由客户经理负责;部分账户的可疑交易预警核查及实名制核查不充分;对分支机构员工的执业信息登记备案、手机号报备管理、违规信息报送不及时不到位;下属子公司微信公众号推送营销信息不当等。二是场外衍生品业务管理存在不足。在衍生品交易准入环节,对于部分交易对手的真实身份识别、关联关系的核查不深入,落实适当性管理要求不到位;在交易对手的持续管理环节,部分交易对手的年度复核资料及定期回访记录缺失;在交易风险监测监控环节,对于风险提示跟踪处理不及时不完善;在日常报送管理方面,存在报送场外衍生品季度报告内容不完整的情况。上述情形违反了相关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校对:吕久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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