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光股份因挪用 549.36 万元募投资金,公司及相关人员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资金已归还。
【亚光股份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2 月 6 日电,亚光股份公告,其于近日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相关决定。2024 年 4 月至 9 月,公司用募投资金支付无关人员工资共 549.36 万元。目前,549.36 万元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浙江证监局对公司及董事长陈国华、总经理陈静波、秘书吴超群、时任财务总监罗宗举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公司及相关人员表示重视,将按要求反思吸取教训,加强学习,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避免类似问题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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