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通知,2025 年 10 月 1 日起,商业银行须每季评估增信服务机构代偿赔付能力。
【金融监管总局:商业银行需将增信服务机构增信余额纳入统一授信管理,至少每季度评估其代偿赔付能力】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有关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该通知自 2025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商业银行应当把增信服务机构增信余额归入统一授信管理,起码每季度对其代偿赔付能力进行评估一次。由融资担保公司提供增信服务以及融资担保公司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提供增信服务的,商业银行要确认其注册资本、放大倍数、财务状况、经营规则等符合《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以防范过度增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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