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5月13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5月9日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顺丰恒通支付有限公司(简称“顺丰支付”)因"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两项违规行为,被合计罚没21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该支付机构自2011年持牌运营以来首次收到监管罚单。
公开资料显示,顺丰支付由顺丰控股旗下顺丰科技有限公司全资控股,成立于2011年4月,2011年12月获得央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经营业务范围包括互联网支付与银行卡收单。换证后,其业务类型转型为储值账户运营Ⅰ类、支付交易处理Ⅰ类。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邮箱:news_center@staff.hexun.com

贺翀 05-11 14:08

董萍萍 05-09 11:42

董萍萍 05-08 09:31

董萍萍 05-06 11:09

董萍萍 04-28 10:28

张晓波 04-17 09:09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