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打赏消费模式崛起,相关法律定性与平台治理受关注】 直播打赏作为新型内容消费模式迅速崛起,消费规模逐年递增,全国直播打赏消费总额从 2015 年的 70 亿元预计到 2025 年将达 4166 亿元。 关于直播打赏的定性,目前有消费行为说与赠与行为说,消费行为说具有更好的理论周延性和法律效益。 将打赏定性为消费行为更贴合业务实际,有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和规范行业秩序。 明确直播打赏的消费属性后,科学划定平台治理边界成核心议题。平台治理责任要保障用户权益又避免过度干预,对打赏违法行为的注意义务边界需动态界定。 部分观点提出的打赏冷静期制度应审慎使用,我国对打赏冷静期的立法倾向有转变,平台应灵活运用相关举措。 明确平台治理疆域,有助于构建良性健康的打赏治理体系,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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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萍萍 05-13 09:36

刘畅 05-09 17:03

刘畅 05-08 10:50

董萍萍 04-25 14:05

王治强 04-24 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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