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非上市企业2026年起执行

2025-06-12 21:36:15 自选股写手 

快讯摘要

6月12日财政部、金监总局联合发通知,细化保险合同准则实施安排,不同企业执行时间有别,难执行可申请暂缓

快讯正文

【6月12日财政部、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文加强企业保险合同准则实施指导】 财政部、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印发通知,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实施《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的指导。此次通知旨在细化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实施安排,为非上市企业提供简化处理选择,并对组织实施提出要求。 境内外同时上市、仅在境外上市并采用相关准则编制财报的企业,以及此前已提前执行的企业,应继续执行新准则。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其他企业,应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确有困难需暂缓的保险公司,应向相关部门提交书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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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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