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多部门开展2025年政府采购“四类”违法违规专项整治,聚焦采购人、代理及供应商问题,查符合条件代理机构
【6月23日,三部门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 6月23日,财政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通知,开展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聚焦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行为。 整治重点包括采购人倾斜本地企业、差别歧视供应商;代理机构违规收费、逾期退保证金;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中标;供应商恶意串通投标等。符合“重点检查”条件的代理机构,由列为“重点检查”对象的财政部门全部纳入检查范围并实施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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