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作为一项重要的住房保障制度,在上海,合理进行公积金存储操作能为个人住房需求等提供有力支持。下面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上海公积金存储操作的相关内容。
首先,要了解公积金存储的主体。在上海,公积金存储主要涉及单位和职工两个方面。单位需要按照规定为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而职工个人也需承担一定比例的缴存金额。
对于单位来说,进行公积金存储操作的步骤如下:
| 步骤 | 具体内容 |
|---|---|
| 1. 单位开户 |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
| 2. 确定缴存基数和比例 | 单位应根据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在5% - 12%之间选择。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 |
| 3. 每月缴存 | 单位应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
| 4. 年度调整 | 每年的7月1日至9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年度调整时间,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存基数和比例的调整。 |
职工个人方面,一般由单位代扣代缴公积金。职工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自己的公积金缴存情况:
一是通过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方网站,使用个人账号和密码登录后进行查询。二是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按照语音提示进行操作查询。三是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办事窗口,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查询。
如果职工更换工作单位,公积金的存储操作也需要进行相应的处理。原单位应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新单位应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启封手续。
此外,上海公积金还支持多种缴存方式,如委托银行收款、转账支票、现金等。单位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缴存方式。
总之,了解上海公积金存储操作的相关步骤和规定,无论是单位还是职工个人,都能更好地管理和利用公积金,为自己的住房需求和生活保障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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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畅 06-26 09:50

郭健东 06-24 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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