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增收入145亿元!龙宇股份退市仍被追责,监管开出近4000万元罚单

2025-09-06 09:45:27 大河财立方
新闻摘要
9月5日晚,已被终止上市的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上海证监局针对龙宇股份2019年至2022年通过虚假贸易业务虚增收入和利润,以及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关联交易等事项,拟合计罚款3810万元,同时对其实际控制人采取十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其中,2019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224,225.25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6.61%,虚增利润总额573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60.48%;2020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398,583.26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44.57%,虚增利润总额1113.69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0.36%;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402,421.37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50.46%,虚增利润总额951.95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7.48%;2022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428,816.60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42.95%,虚增利润总额1093.32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3.92%

【大河财立方消息】9月5日晚,已被终止上市的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宇股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上海证监局针对龙宇股份2019年至2022年通过虚假贸易业务虚增收入和利润,以及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关联交易等事项,拟合计罚款3810万元,同时对其实际控制人采取十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经查明,龙宇股份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2019年至2022年,龙宇股份出于做大收入规模或赚取资金收益等目的,通过虚构贸易链条、为增加业务环节等方式,开展金属、油品、乙二醇等虚假贸易,导致龙字股份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其中,2019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224,225.25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6.61%,虚增利润总额573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60.48%;

2020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398,583.26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44.57%,虚增利润总额1113.69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0.36%;

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402,421.37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50.46%,虚增利润总额951.95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7.48%;

2022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428,816.60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42.95%,虚增利润总额1093.32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3.92%。

此外,龙宇股份未及时披露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关联交易,2022年至2024年资金占用余额分别为3.33亿元、8.75亿元、8.82亿元,分别占当期年度报告记载净资产的9.19%、23.64%、26.53%。

综上,上海证监局决定:

对上海龙字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一千一百五十万元罚款;

对龙宇股份实控人、时任董事长徐增增给予警告,并处以一千六百九十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五百四十万元罚款,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一千一百五十万元罚款;

对龙宇股份时任董事、总经理刘策给予警告,并处以四百七十万元罚款;

对龙宇股份时任董事,刘振光给予警告,并处以二百五十万元罚款;

对龙宇股份时任董事、财务总监卢玉平给予警告,并处以二百万元罚款;

对龙宇股份时任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何晓云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罚款。

鉴于当事人徐增增组织、指使实施虚假贸易、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关联交易行为,涉嫌违法行为情节较为严重,上海证监局拟决定:对徐增增采取十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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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陈玉尧 | 审核:李震 | 监审:古筝

(责任编辑:贺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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