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开展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工作

2025-10-20 18:41:00 证券时报 

快讯摘要

  国家药监局:开展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工作 人民财讯10月20日电,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开展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开展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工作。自2026年2月1日起,在北京市、上海...

快讯正文

  国家药监局:开展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工作 人民财讯10月20日电,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开展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开展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工作。自2026年2月1日起,在北京市、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试点通过电子标签方式标注化妆品中文标签。试点工作为期3年。海南离岛免税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工作可按照本通知要求执行。化妆品电子标签是化妆品标签的组成部分,应当符合《条例》及其配套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通知的要求。

(责任编辑:刘畅 )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阅读

    推荐阅读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