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中国与东盟首次明确在制定自身标准时可考虑参考对方标准 人民财讯10月28日电,商务部国际司负责人解读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升级议定书,在标准和技术法规与合格评定程序领域,双方...
商务部:中国与东盟首次明确在制定自身标准时可考虑参考对方标准 人民财讯10月28日电,商务部国际司负责人解读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升级议定书,在标准和技术法规与合格评定程序领域,双方首次明确在制定自身标准时可考虑参考对方标准,鼓励承认彼此合格评定结果,联合制定合格评定程序,并优先推进新能源汽车、电子等领域标准合作。允许彼此企业依法参与标准、技术法规与合格评定程序制定,给予其国民待遇。依托中方发起的中国—东盟标准化合作论坛,进一步加强双方标准合作机制化建设。这将为促进双方标准对接建立制度保障,为双方企业更好拓展区域市场提供便利,促进区域一体化大市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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