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黄金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实施期至2027年12月31日。会员或客户通过上海黄金、期货交易所交易标准黄金,卖出方销售时免征增值税。未实物交割出库,交易所免征;发生交割出库,按不同情况适用政策:用于投资性用途,交易所即征即退增值税,免城建税等;用于非投资性用途,交易所免征。客户购入也免征。若会员单位实物交割后用途改变,需提前报告。交易所相关费用按规定征增值税,不通过交易所销售标准黄金,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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