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上海施行人才引进落户办法,紧缺急需人才可申办,浦东、临港新片区可自主审批。
【上海印发人才引进落户办法,12月1日起施行】 近日,上海市政府印发《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于12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用人单位引进本市紧缺急需的国内优秀人才,可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根据决策部署,浦东新区、临港新片区依授权可自主审批国内人才引进直接落户,当地用人单位可向相关人才服务机构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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