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FFLES INTERIOR(01376.HK)股东要求罢免多名现任董事及委任新董事

2025-12-15 23:19:55 格隆汇 
新闻摘要
格隆汇12月15日丨RAFFLESINTERIOR公告,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或前后接获瀚辰控股有限公司日期为2025年11月21日的函件,要求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组织章程大纲第58条召开本公司股东特别大会,以考虑及酌情通过下列决议案为公司普通决议案 1."动议根据细则第83条罢免陈明辉于公司的执行董事职务,于本决议案获通过后生效。"2."动议根据细则第83条罢免黄向明于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于本决议案获通过后生效。"5."动议于本决议案获通过后,罢免自要求通知日期起至股东特别大会日期止期间获委任加入公司董事会的公司董事于公司的董事职务

格隆汇12月15日丨RAFFLES INTERIOR(01376.HK)公告,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或前后接获瀚辰控股有限公司日期为2025年11月21日的函件,要求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组织章程大纲第58条召开本公司股东特别大会,以考虑及酌情通过下列决议案为公司普通决议案:

1."动议根据细则第83(5)条罢免陈明辉于公司的执行董事职务,于本决议案获通过后生效。"2."动议根据细则第83(5)条罢免黄向明于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于本决议案获通过后生效。"3."动议根据细则第83(5)条罢免倪顺发于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于本决议案获通过后生效。"4."动议根据细则第83(5)条罢免陆佩珊于公司的非执行董事职务,于本决议案获通过后生效。"5."动议于本决议案获通过后,罢免自要求通知日期起至股东特别大会日期止期间获委任加入公司董事会的公司董事(将于股东特别大会上获委任为公司董事的人士除外)于公司的董事职务。"6."动议根据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第83(6)条委任漆红娟为公司执行董事,于本决议案获通过后生效。"7."动议根据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第83(6)条委任邬伦教授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于本决议案获通过后生效。"8."动议根据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第83(6)条委任何涌教授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于本决议案获通过后生效。"9."动议根据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第83(6)条委任王东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于本决议案获通过后生效。"10."动议根据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第83(6)条委任王国跃为公司执行董事,于本决议案获通过后生效。"11."动议授权公司董事会厘定公司董事酬金。"

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股份自2025年12月16日上午九时正起恢复在联交所买卖。

(责任编辑:刘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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