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北京印发物业评价办法,每半年对住宅物业企业综合评价、评级,2026年上半年后发首次试评结果。
【12月19日北京印发住宅物业企业评价办法,2026年将发布首次试评结果】 12月19日,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联合相关单位印发《北京市住宅项目物业服务企业综合评价管理办法》。办法提出,北京每半年对住宅项目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一次综合评价并评级,2026年上半年评价周期结束后将发布首次试评价结果。 该办法适用于参与北京住宅物业项目管理的企业,明确了综合评价的评分规则、程序、周期、指标体系及结果发布运用。 综合评价依托北京市物业服务系统进行,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7月1日至12月31日为评价周期,届满后重新评分。依据记分分值由高到低按比例划分A、B、C、D级企业。
本文由 AI 算法生成,仅作参考,不涉投资建议,使用风险自担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邮箱:news_center@staff.hexun.com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