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深圳印发办法,拓宽外资吸引渠道,鼓励多方式投资,推广QFLP经验,支持设私募投资基金。
【12月23日深圳印发吸引和利用外资实施办法】 12月23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进一步加大吸引和利用外资实施办法》。办法指出要拓宽吸引外资渠道,外商投资性公司在深圳设立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鼓励外国投资者通过并购、跨境人民币出资等方式在深圳投资。 深圳还将深入实施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境内投资试点,加大QFLP总量管理制度经验推广。支持符合条件的基金管理企业发起设立由境外合伙人参与、非公开募集、境内投资的私募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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