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3日,和讯股票发布今日股市最新消息:
上证指数开盘报3332.18,涨幅0.67%
深证成指开盘报13771.74,涨幅0.98%
创业板指数开盘报2831.35,涨幅1.29%
海亮股份股票(股票代码:002203)开盘价为8.89,开盘涨幅0.11%,昨日收盘价8.88。截止发稿时间总市值173.54亿,流通值162.29亿,成交量3.24万手,成交金额28.80万元,换手率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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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公司最新公告:《海亮股份:公司章程》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2020 年 7 月 修 订 )
二 O 二 O 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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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经浙江省人民政府以浙上市[2001]77 号《关
于同意变更设立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依法变更设立;在浙江省工
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企股浙总字第 002325 号。 公
司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依法纳税。
第三条 公司于 2007 年 12 月 1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500 万股,于 2008 年 1 月 1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E JIANG HAI LIANG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工业区
邮政编码:311835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952,107,432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
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
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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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总监。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高效 卓越 服务 奉献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
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材料制造;金属切削加工服务;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
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制
冷、空调设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
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集中存管。
第十八条 公司的发起人为海亮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中宇金属物资有限公
司等两名法人和陈东等三十四名自然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952,107,432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1,952,107,432 股。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
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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