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3日,北特科技(603009)发布了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从中可以看到:2021年12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1]2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1]2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1]25号】。
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上海光裕汽车空调压缩机有限公司(系北特科技全资子公司)存在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多计收入、销售费用(索赔费)跨期确认、外协加工费跨期确认等行为,导致北特科技2018年年报多计利润总额1277.36万元,占北特科技2018年年报利润总额(5405.62万元)的23.63%。
具体情况如下:一、上海光裕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多计收入;二、上海光裕销售费用(索赔费)跨期确认情况;三、上海光裕外协加工费跨期确认情况。上述事实,有相关公告、相关情况说明、财务资料、相关审计报告、审计底稿、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由此可见,对于北特科技的违法事实已经确认,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9年4月29日至2020年4月24日期间买入,并在2020年4月25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weiquan@hongzhoukan.com的邮箱,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参与此活动的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最终获赔情况根据法院判决为准。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本局决定:对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罚款;对靳坤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罚款;对张艳给予警告,并处以五万元罚款。
北特科技还在公告中称:上述处罚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将吸取教训,强化内部治理的规范性,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记者注意到,截至2021年12月23日,北特科技收盘价为7.78元。接下来,我们仍将持续跟踪相关事件的进展,而符合维权条件的中小投资者,也可以通过相关合法途径进行维权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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